日期:2021-03-22 作者:赵龙飞 来源:运动与健康学院 编辑:党委宣传部 陈祥贵 点击:
一、主办单位:贵州医科大学
二、承办单位:运动与健康学院
三、竞赛日期:2021年4月8日-9日(星期四、星期五)
四、竞赛地点:贵州医科大学田径场(南校区)
五、参赛单位及分组
1.普通组
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检验学院;医学影像学院;口腔医学院;生物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食品科学学院;海外教育学院;法医学院;麻醉学院;研究生院;大健康学院;儿科学院。
2.体育专业组
六、竞赛项目
1.普通组
男子(11项):100m、200m、400m、1500m、5000m、11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远、跳高、铅球。
女子(11项):100m、200m、400m、800m、3000m、10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远、跳高、铅球。
2.体育专业组
男子(12项):100m、200m、400m、1500m、5000m、3000m障碍、11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远、跳高、铅球。
女子(11项):100m、200m、400m、800m、3000m、10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远、跳高、铅球。
七、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条件
本校在册在读学生,并经二级医院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二)报名规定
1.每单位须报领队1人(院领导),工作人员2人(其中1人担任联络员)。
2.同一组别中,每单位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3.每单位每个组别每项接力限报1队。
4.所有学生参赛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方可参赛。
5.体育专业组自由组队报名。
八、竞赛办法
(一)田径比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以及最新修订的相关部分。
(二)100m、200m、4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项目采用预、决赛两个赛次,后继赛次按上一赛次成绩录取,其余各项均采用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九、名次录取、记分及奖励办法
(一)名次录取及奖励
录取各单项及普通学生组团体总分前八名给予奖励,如报名不足8队(人)的比赛项目,按实际比赛队(人)数减1录取;不足3队(人)的比赛项目,则取消该项比赛。
(二)记分办法
1.普通学生组各单项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4×100m接力、4×400m接力、女子3000m、男子5000m项目双倍记分;打破校田径纪录者加9分,打破省田径纪录者加18分(如同时打破校纪录和省纪录者只加计最高分),在同一个比赛项目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记一次加分。体育专业组只对个人给予奖励,不计个人和团体总分。
2.按各单位运动员得分总和排列团体总分名次,取团体总分前8名。如遇积分相等,以破记录项(人、次)数的多少排列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1名名次的多少排列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依此类推。
3.如报名而未参加比赛,则按每1人次扣除该队团体总分5分计算,该项累计扣分。
4.大会根据参赛单位及运动员数量,按6:1的比例评选单位体育道德风尚奖和最佳组织奖及运动员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不足6的部分按6计算。
十、报名办法
各单位须在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17:00前交一份电子档运动会报名表(见附件)至邮箱:348146624@qq.com,需和联系人确认后方可完成报名;另将一份加盖本单位(部门)公章并注明本单位联系人电话的纸质报名表(见附件)送交运动与健康学院综合办(花溪校区),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逾期不交报名表的单位(部门)按弃权处理。
报名联系人:吴嫚芳 邮箱:348146624@qq.com
电话:15985171420
十一、申诉
凡对运动员资格及在比赛中对裁判裁决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需由各队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并缴纳5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胜诉者申诉费将如数返还。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注:1.贵州医科大学第四十届运动会报名表(见附件1)
2.运动与健康学院联系人:顾先宇 联系电话:1868519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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