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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关于遴选2023届毕业生留校工作(非事业编制)的公告

日期:2023-06-08 作者:彭晓燕 来源:人事处 编辑:党委宣传部 陈祥贵 点击: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整体工作安排,决定遴选我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遴选对象

贵州医科大学2023届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坚定;

(二)热爱学校,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遴选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遴选专职实验技术人员2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医科大学遴选2023届毕业生留校工作(非事业编制)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五、相关待遇

(一)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按照贵阳市有关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二)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职称评聘;

(三)在职期间支持攻读学位,取得博士学位后根据学校当年引才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纳入编制管理。

六、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9:00至17:00(未能在报名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操作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操作如下:

(1)登录网址:https://www.wjx.cn/vm/tU3e8aj.aspx#进行报名;也可以用微信“扫一扫”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2)进行报名,报名时请填写真实有效的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2)根据提示上传真实有效且清晰的相关材料:一寸电子照片、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报名人员请认真核对《贵州医科大学遴选2023届毕业生留校工作(非事业编制)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要求,确保符合报名岗位相关要求,如出现提供材料或专业不符合岗位需求情况,视为初审不合格。

3.公示: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为参加考核的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

(二)考核

考核由贵州医科大学组织实施。

1.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分值: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生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核成绩在学校官网()公示3天。

(三)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遴选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顺位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

经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官网()公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人事处签署劳动合同并到二级单位报到。逾期未能签署合同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报名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在遴选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考生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三)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851-88416035 监督电话:0851-88416025

附件:

1.《贵州医科大学遴选2023届毕业生留校工作(非事业编制)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贵州医科大学遴选2023届毕业生留校工作(非事业编制)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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