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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第四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

日期:2024-03-21 作者:张圣明 来源:运动与健康学院 点击:

一、主办单位:贵州医科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运动与健康学院

三、竞赛日期:2024年4月11日-13日(星期四—星期六)

四、竞赛地点:贵州医科大学田径场(云漫湖校区)

五、参赛单位及分组

1.教工组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工会;第二附属医院工会;第三附属医院工会;附属口腔医院分工会;附属肿瘤医院工会;附属白云医院工会;附属乌当医院工会;机关一分工会;机关二分工会;基础医学院分工会;药学院分工会;公共卫生学院分工会;医药卫生管理学院分工会;后勤分工会;生物与工程学院分工会;医学人文学院分工会;外国语学院分工会;法医学院分工会;临床分工会;研究生院分工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民族药与中药直属工会;环境污染与疾病监控直属工会小组;分子生物直属工会小组;化学合成药物研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公共体育组

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护理学院;法医学院;医学检验学院;医学影像学院;口腔医学院;生物与工程学院(健康医药现代产业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麻醉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儿科学院;运动康复专业。

3.体育专业组

休闲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研究生。

六、竞赛项目

1.教工组(直接决赛)

(1)青年组

男子(35岁以下,含35岁):100m、400m、1500m、4x100m接力、跳远、铅球。

女子(30岁以下,含30岁):100m、400m、800m、4x100m接力、跳远、铅球。

(2)中年组

男子(36岁一49岁,含49岁):100m、800m、铅球。

女子(31岁一44岁,含44岁):100m、800m、铅球。

(3)公开组

男子(男50岁以上,含50岁):50 米、铅球。

女子(女45岁以上,含45岁):50 米、铅球。

2.公共体育组

男子(12项):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11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远、跳高、铅球。

女子(12项):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10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远、跳高、铅球。

3.体育专业组

男子(11项):100m、200m、400m、1500m、3000m障碍、11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远、跳高、铅球。

女子(11项):100m、200m、400m、800m、3000m障碍、10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远、跳高、铅球。

4.团体、群众体育项目

(1)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

(2)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比赛

七、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条件

我校在读全日制学生及各分工会教职工需填报自愿参赛责任书方可参赛。

(二)报名规定

1.每单位须报领队1人(单位领导),工作人员2人(其中1人担任联络员)。

2.田径项目

(1)同一组别中,每单位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2)每单位每个组别每项接力限报1队。

3.广播体操项目:每单位1队,每队20人(男10人、女10人);教工组每队10人(男4人、女6人)。

4.太极拳项目:各学院组1支队伍参加,每队20人(男10人、女10人)不设教工组。

5.所有学生参赛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方可参赛。

6.体育专业组按专业年级组织报名,每单位每项限报5人,每人限报3项,另可兼报接力。

八、竞赛办法

(一)田径项目

1.田径比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印有学院名称的统一服装(比赛背心、短裤),服装必须符合田径比赛要求,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2.100m、200m、4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项目采用预、决赛两个赛次,后继赛次按上一赛次成绩录取,800m及以上均采用分组不分道决赛,其余各项采用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二)名次录取及奖励

1.田径项目:录取各单项及公共体育组团体总分前八名给予奖励,如报名不足8队(人)的比赛项目,按实际比赛队(人)数减1录取;不足3队(人)的比赛项目,则取消该项比赛。

2.广播体操、太极拳项目:评选团体总分前八名给予奖励,双倍计分。

九、记分办法

1.公共体育组各单项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4×100m接力、4×400m接力双倍记分;打破校田径纪录者加9分,打破省田径纪录者加18分(如同时打破校纪录和省纪录者只加计最高分),在同一个比赛项目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计一次加分。体育专业组只对个人给予奖励,不计个人和团体总分。

2.按各单位运动员得分总和排列团体总分名次,取团体总分前8名。如遇积分相等,以破纪录项(人、次)数的多少排列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1名名次的多少排列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依此类推。

3.如报名而未参加比赛,则按每1人次扣除该队团体总分5分计算,该项累计扣分。

4.大会根据参赛单位及运动员数量,按6:1的比例评选单位体育道德风尚奖和最佳组织奖及运动员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不足6的部分按6计算。

十、报名办法

1.各单位须在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17:00前交一份电子档运动会报名表(见附件)至邮箱:348146624@qq.com,需和联系人确认后方可完成报名;另将一份加盖本单位(部门)公章并注明本单位联系人电话的纸质报名表(见附件)、自愿参赛责任书(见附件)及所有参赛运动员的保险单在2024年4月10日16:00前送交运动与健康学院综合办(云漫湖校区),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逾期不交报名表的单位(部门)按弃权处理。联系人:吴嫚芳15985171420

2.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由各二级学院(学生运动员)及各分工会(老师运动员)自行购买。

3.所有参赛选手需对自身身体状况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良好能够适应于运动,才可报名参赛。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他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运动员个人承担。

十一、申诉

凡对运动员资格及在比赛中对裁判裁决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需由各队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并缴纳5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胜诉者申诉费将如数返还。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注:1.贵州医科大学第四十二届运动会报名表(见附件;教工、公体、体育专业、自愿参赛责任书)。

2.运动与健康学院联系人:顾先宇18685190735

第四十二届运动会组委会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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