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02 作者:来源:贵州省教育厅 点击:
黔教(委)社发〔2013〕48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贵人善行-颂最美精神、做最美贵州人”主题活动的通知》(黔宣通〔2013〕6号)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最美教师”评选和“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的通知》(黔教委社发〔2013〕17号)的精神和要求,在各地各校层层选拔推荐的基础上,101位候选人脱颖而出。经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展示和群众投票等阶段,8月初,我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了集中评选,对拟评选人员进行公示。根据评选及公示情况,经研究,决定授予吴其淋等10位教师为“最美教师”、刘承德等10位教师为“最美教师提名奖”.
受表彰的优秀教师,是我省广大教师的先进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展现了新时期教师的精神风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全省广大教职员工要学习他们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学习他们爱岗敬业,热爱学生,积极为学生办好事、办实事的精神;学习他们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勤于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水平的精神。希望获表彰的优秀教师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 贵州省教育厅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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