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9-14 作者: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院工会 录入:wj 点击:
全院各分工会、(工会直属小组):
根据省教育工会办公室转发的黔教工字〔2012〕57号《关于申报评选贵州省模范职工之家(小家)的通知》的精神,请愿意申报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准备好相关材料,于2012年9月17日下午6点前上报院工会办公室,参与评选。过期视为放弃。
贵阳医学院工会
201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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