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3-02 作者: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党委宣传部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先进典型信息采集和报送的通知》(黔宣发电〔2012〕0221号)要求,为做好先进典型采集报送工作,根据校领导意见,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将本单位近两年来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相关信息和事迹在附件表格中填写完整,于2012年3月2日前报送校宣传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党委宣传部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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