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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第三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

日期:2016-03-08 作者:吴嫚芳 来源:运动与健康学院 编辑:党委宣传部 陈元书 点击:

主办单位:贵州医科大学

承办单位:运动与健康学院

一.竞赛日期:2016年4月8日—9日(星期五、六)

二.比赛地点:贵州医科大学田径场(花溪校区)

三.参加单位:

1.学生普通组:(19队)

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护理学院;研究生院;医学检验学院;医学影像学院;口腔医学院;生物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社会科学部;医药卫生管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食品安全学院;海外教育学院;法医学系;麻醉学系。

2.体育专业组:(3队)

户外运动专业、休闲体育专业、职教师资专业

3.教工组:(16队)

贵医附院工会;第二附院工会;第三附院工会;附属肿瘤医院工会;附属白云医院工会;附属乌当医院工会;机关一分工会;机关二分工会;基础医学院分工会;药学院分工会;后勤分工会;公共卫生学院分工会;外国语学院分工会;生物与工程学院分工会;法医系直属工会小组;直属工会小组联队(医学人文学院分工会、分子生物直属工会小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工会小组、医药卫生管理学院直属工会小组、社会科学部分工会、食品安全学院直属工会小组、临床院系直属工会小组、研究生院直属工会小组)。

四.竞赛项目:

1.学生普通组

男子(11项):100m、200m、400m、1500m、5000m、11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远、跳高、铅球。

女子(11项):100m、200m、400m、800m、3000m、10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远、跳高、铅球。

2.体育专业组

男子(9项):100m、200m、400m、1500m、5000m、110m栏、跳远、跳高、铅球。

女子(9项):100m、200m、400m、800m、3000m、100m栏、跳远、跳高、铅球。

3.教工组

(1)青年组

男子(35岁以下,含35岁):100m、400m、1500m、4×100m接力、跳远、铅球。

女子(30岁以下,含30岁):100m、400m、800m、4×100m接力、跳远、铅球。

(2)中年组

男子(36岁—49岁,含49岁):100m、800m、铅球。

女子(31岁—44岁,含44岁):100m、800m、铅球。

(3)公开组

男子(男50岁以上,含50岁):50米、铅球。

女子(女45岁以上,含45岁):50米、铅球。

4.学生组: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比赛。

 教工组: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

五.参加办法:

1.比赛分设:学生普通组、体育专业组和教工组。

2.运动员参赛资格:必须是本院教、职、员、工、生,并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3.教工分组年龄以当年为限。

4.每单位须报领队1人(院、部、处领导),工作人员1~2人(其中1人担任联络员)。

5.田径比赛:每项目每单位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每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

6.学生组广播体操比赛每队20人(男、女各10人),教工组每队10人(不限男女)。

 学生组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比赛每队限报20人(男女各10人)。

7.所有学生参赛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方可参赛。

六.竞赛办法:

径赛项目中100m、200m、4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采用预、决赛外,其余项目均采用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分组决赛中如遇成绩相等,则按百分位成绩决定名次;仍相等,则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得分平均计算。

七.比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健身项目规则由运动与健康学院拟定。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各单项均按成绩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按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4×100m接力、4×400m接力、女子3000m、男子5000m项目双倍记分;打破校纪录者每项目每次另加10分。广播体操、太极拳项目评选一、二、三等奖给予奖励,按30分、25分、20分计入团体总分。

2.体育专业组各单项取前6名给予奖励,并按7、5、4、3、2、1计分。

3.不足8人(队)的比赛项目,按实际比赛人(队)数减一录取。不足3人(队)的比赛项目,则取消该项比赛。

4.按各单位运动员得分总和排列团体总分名次,取团体总分学生组前8名、教工组前8名。如遇积分相等,以破记录项(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5.报名而未参加比赛1人次者,扣除该队团体总分5分,累计扣分。

6.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最佳组织奖。

九.报名办法:

1.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17:00前各单位须交一份运动会报名表(Excel格式)和一份纸质报名表(见附件1),将报名表送交运动与健康学院办公室(花溪校区),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逾期不交报名表者按弃权处理。

2.请各单位务必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及注明本单位联系人电话。

3.运动会报名表电子档发至邮箱:348146624@qq.com;需确认后方可完成报名。

十.仲裁委员会:

运动会期间,各队如有异议提出申诉,需由各队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和缴纳申诉费500元方可受理,胜诉者申诉费将如数退还。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注:1.贵州医科大学第三十六届运动会报名表(见附件1)

2.运动与健康学院联系人电话:吴嫚芳15985171420 邮箱:348146624@qq.com

                                                           运动会组委会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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