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24 作者:来源:人事处 编辑:党委宣传部 点击:
一、学科及专业要求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药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管理、法学、哲学、体育学、外国语言文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教育学、心理学等。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第一层次:两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
第二层次: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创新思维,具备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
三、引进待遇
第一层次:根据贵州省及贵阳医学院相关文件规定,由双方商议约定。
第二层次:
1、提供60平方米公租房一套(新校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免除一定年限的租金;
2、15万元住房补贴,按照贵州省相关文件规定发放;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8万元、社会科学类4万元;
4、在第一个聘期内(3年)享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5、每月享受人才津贴1000元,按照贵州省相关文件规定发放;
6、配偶学历为本科(含本科)以上,解决配偶工作;
7、学校协助办理孩子入托入学事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0851—88416037
彭老师 0851—88416040
电子信箱: fengfei@gmc.edu.cn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贵阳医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50025
贵阳医学院人事处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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