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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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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的发言

日期:2016-12-05 编辑:党委宣传部 李晓芬 点击:

司法部副部长 赵大程

(2016年12月4日上午)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全国上下正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我们迎来了第三个国家宪法日。经中央同意,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新中国首部宪法起草地——杭州市召开2016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这对于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推动宪法贯彻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是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也是一项长期任务。今年上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都明确要求把“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公民宪法意识,坚决维护宪法尊严,推动宪法全面实施。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对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贯彻实施宪法、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要结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宪法与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有机结合起来,使全体公民深刻理解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要通过宪法宣传教育,在全体公民中培育法治信仰,促进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为依法治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大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宪法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是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首先要大力宣传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宪法理念。大力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弘扬法治精神,要让公民了解宪法的核心要义。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使宪法知识家喻户晓、宪法理念深入人心。弘扬宪法精神,要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尊严。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基本理念,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把贯彻实施宪法法律贯穿于一切活动的始终,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三、着重抓好重点对象的宪法宣传教育,带动全民增强宪法意识。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模范遵守宪法作为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的关键。把宪法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切实把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普遍设立宪法知识课程。继续开展中小学生“晨读宪法”、宪法主题班会等活动,让青少年从小学习宪法、尊法守法。

四、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宪法宣传实效。全民普法开展以来,宪法宣传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推动宪法取得实效。要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宪法法律教育中心。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介宪法知识。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运用,依托各类普法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汇演、书画摄影图片展等活动,不断增强宪法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这次座谈会后,我们要按照王晨副委员长兼秘书长重要讲话和会议要求,扎实做好宪法学习宣传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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